1.本辦法不適用110學年度(含)以後四技入學學生。
2.本校在籍學生,通過本校所承認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,且必須通過本校英文畢業門檻審核後,得憑證明文件申請,獎勵範圍以申請日前一年內之證照為限。
3.獎勵學生通過英檢補助報名費每學期辦理1次。
* 約11-12月收件,受理該年度1-12月通過之測驗
* 約5-6月收件,受理前一年度5月至該年度6月通過之測驗。
相關申請時程請依中心公告辦理。
填寫修改的地方皆需蓋私章!!
*若學生已完成學生銀行帳號登錄,則無需填寫帳戶登記卡。
申請書填寫範例如下: